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》规定,2023年9-10月,达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抽取17家市本级事业单位,进行了2023年度法人公示信息核查。通过核查,共发现5家事业单位存在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、未及时变更开办资金、未登记第二名称等问题,我局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。截止目前,抽查整改工作已完成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核查情况良好的单位(12家)
达州市儿童中心
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中心
达州市无线电监测站
达州市工业和园区发展促进中心
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
达州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
达州市农业气象综合服务中心
达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
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
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达川区金垭镇便民服务中心
达川区亭子镇便民服务中心
二、已完成整改的单位(5家)
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达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(达州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)
达州市救助管理站
达川区金垭自然资源所(达川区金垭林业站)
达川区亭子自然资源所(达川区亭子林业站)
上述单位已通过限期变更登记整改完毕。
特此公告
达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2023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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